原告:上海圓達網(wǎng)絡服務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東新區(qū)。
法定代表人:桂國杰,董事長。
委托訴訟代理人:陸文昕,上海市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任柳靜,上海市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上海寵宜寵物用品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區(qū)。
法定代表人:齊艷霞。
被告:陶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上海市楊浦區(qū)。
被告:齊艷霞,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內(nèi)蒙古鄂爾多斯市。
被告:郭宗平,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上海市虹口區(qū)。
原告上海圓達網(wǎng)絡服務有限公司與被告上海寵宜寵物用品有限公司、陶某某、齊艷霞、郭宗平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21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本院經(jīng)審查認為,因案件審理需要,本案不適宜適用簡易程序。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guī)定,裁定如下:
本案轉(zhuǎn)為普通程序。
審判員:朱玲芳
書記員:杜曉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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