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圣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冊地上海市徐匯區(qū)。
法定代表人:曾李青,該公司董事長。
委托訴訟代理人:陳翔,君合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崔文輝,君合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律師。
代理權限:均特別授權。
被告:汪某某,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戶籍地上海市浦東新區(qū)。
委托訴訟代理人:王建文,上海東方華銀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張志良,上海東方華銀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上海圣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與被告汪某某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14日立案受理,依法適用簡易程序。本院在適用簡易程序審理過程中發(fā)現案情復雜,不宜適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簡易程序轉為普通程序。
審判員:沈??增
書記員:楊亦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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