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靜安區(qū)。
法定代表人:錢建平,總經(jīng)理。
委托訴訟代理人:王鉞翰,上海融孚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劉會芳,上海融孚律師事務所律師實習律師。
被告: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
法定代表人:戴威。
被告:西寧轉動慣量商貿有限公司,住所地青海省。
法定代表人:張巳丁。
被告:東峽大通(北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
法定代表人:戴威。
以上被告共同委托訴訟代理人:陳陽。
原告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有限公司與被告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西寧轉動慣量商貿有限公司、東峽大通(北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著作權侵權糾紛一案中,本院于2018年9月3日立案。原告于2018年11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原告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有限公司申請撤訴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法予以準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有限公司撤訴。
本案受理費人民幣2300元,減半收取,計人民幣1150元,由原告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有限公司負擔。
審判員:向??穎
書記員: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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