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邢臺市分公司,住所地邢臺市橋東區(qū)邢州南路263號,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xxxx。負責人:魏魁民,該公司經(jīng)理。委托訴訟代理人:王京衛(wèi),河北君合欣律師事務(wù)所律師。被告:梁某文,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威縣。被告:梁某雷,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威縣。
原告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邢臺市分公司與被告梁某文、梁某雷保險糾紛一案,本院于2017年11月10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
在審理過程中,因被告梁某文、梁某雷下落不明,需公告送達,本案不宜再適用簡易程序?qū)徖?,依法轉(zhuǎn)為普通程序?qū)徖?,由張端擔任審判長,人民陪審員郭敬博、人民陪審員張靜共同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guī)定,裁定如下:
本案轉(zhuǎn)為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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