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侯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無職業(yè),現(xiàn)住綏化市北林區(qū)。委托訴訟代理人:徐淑娟,黑龍江眾龍宇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告:劉飛虎,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無職業(yè),現(xiàn)住綏棱縣。被告:張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無職業(yè),現(xiàn)住。
原告侯某某與被告劉飛虎、張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案在審理過程中,因二被告下落不明,原告無法提供被告準確送達地址,致使本案無法進行審理。
本院經(jīng)審查認為,因二被告下落不明,無法送達,符合中止審理的法定事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第一款第六項、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款第六項規(guī)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訴訟。
審判員 孟紅彪
書記員: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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