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劉廣東,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北京市大興區(qū)。
委托訴訟代理人鄭大鵬,黑龍江百爍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常?,漢族,住齊齊哈爾市鐵鋒區(qū)。
被告:王某某,男,漢族,住齊齊哈爾市鐵鋒區(qū)。
原告劉廣東訴被告??∧?、王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于2016年7月1日立案。
原告劉廣東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請求二被告償還債務共計914,606.69元。事實和理由:被告??∧?、王某某是夫妻關系。2015年3月20日,被告??∧场⑼跄衬吃谠嫣幗杩?00萬元,雙方約定借款期間為2015年3月20日至2016年3月19日,二被告只歸還部分借款后便不再還款,現原告為維護自身權益,訴至法院。
經法院審查認為,原告劉廣東不能提供二被告的準確送達地址以及詳細的身份信息,本院無法向二被告送達法律文書,且本院根據原告提供的現有證據,無法核實案件事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零八條第三款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駁回原告劉廣東的起訴。
案件受理費12,943元,退予原告劉廣東。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 判 員 田 銘 審 判 員 金 靂 代理審判員 苑海艷
書記員:吳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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