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某某
何極(黑龍江何極律師事務所)
劉某某
原告劉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村民,住五常市。
委托代理人何極,黑龍江何極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劉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村民,現住五常市。
原告劉某某與被告劉某某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4年5月5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劉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何極到庭參加訴訟,被告劉某某經本院傳票傳喚,未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據此,本院認定下列案件事實:2013年10月4日6時許,被告劉某某駕駛黑L668A69號轎車,沿志廣鄉(xiāng)閆明屯路自北向南行駛至志付路交叉路口時左轉彎與原告駕駛黑LW6545摩托車相撞,致原告受傷,傷后原告到五常市人民醫(yī)院住院治療33天。經鑒定為“右小腿開放傷,伸趾肌腱斷裂”,為輕傷,醫(yī)療終結時間4個月。傷后被告給付原告2500元。該肇事車在事故發(fā)生時沒有交納交通強制保險。經交警部門認定被告負事故全部責任?,F原告訴來法院,要求被告賠償醫(yī)藥費9935.15元,護理費165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650元,鑒定費1100元,交通費800元,誤工4個月,每月平均收入8000元,合計44635.15元(扣除已經給付的)。
本院認為,被告劉某某駕駛機動車輛與原告駕駛摩托車相撞,致原告受傷,被告的行為侵害了原告的身體健康權,經交警部門認定,被告負事故的全部責任,被告應當賠償由此給原告造成的損失。原告要求被告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鑒定費,符合法律規(guī)定,應予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賠償誤工工資,因未向法庭提交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工資標準,應以統計部門數據計算,原告要求給付交通費過高應予調整,以實際必要支出為準。因被告車輛在事故發(fā)生時未交納交通強制保險,應由自己全部負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劉某某賠償原告劉某某醫(yī)療費9935.15元。
二、被告劉某某賠償原告劉某某護理費1650元(33天X50元)。
三、被告劉某某賠償原告劉某某伙食補助費1650元(33天X50元)。
四、被告劉某某賠償原告劉某某誤工工資14306元(2013年居民服務及其他服務業(yè)平均工資42918/年)。
五、被告劉某某賠償原告劉某某交通費500元。
六、被告劉某某賠償原告劉某某鑒定費1100元
以上一至六項合計29141.15元,扣除已經給付2500元,被告還應賠償原告26641.15元,于判決生效后立即履行。
案件受理費500元,由被告劉某某負擔,于判決生效后立即交納。
如下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
本院認為,被告劉某某駕駛機動車輛與原告駕駛摩托車相撞,致原告受傷,被告的行為侵害了原告的身體健康權,經交警部門認定,被告負事故的全部責任,被告應當賠償由此給原告造成的損失。原告要求被告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鑒定費,符合法律規(guī)定,應予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賠償誤工工資,因未向法庭提交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工資標準,應以統計部門數據計算,原告要求給付交通費過高應予調整,以實際必要支出為準。因被告車輛在事故發(fā)生時未交納交通強制保險,應由自己全部負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劉某某賠償原告劉某某醫(yī)療費9935.15元。
二、被告劉某某賠償原告劉某某護理費1650元(33天X50元)。
三、被告劉某某賠償原告劉某某伙食補助費1650元(33天X50元)。
四、被告劉某某賠償原告劉某某誤工工資14306元(2013年居民服務及其他服務業(yè)平均工資42918/年)。
五、被告劉某某賠償原告劉某某交通費500元。
六、被告劉某某賠償原告劉某某鑒定費1100元
以上一至六項合計29141.15元,扣除已經給付2500元,被告還應賠償原告26641.15元,于判決生效后立即履行。
案件受理費500元,由被告劉某某負擔,于判決生效后立即交納。
如下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長:趙越超
審判員:車忠偉
審判員:萬景權
書記員:張勇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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