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劉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xiàn)住石家莊市橋東區(qū)。委托代理人:王世龍,河北航岳律師事務所律師。委托代理人:趙萌遠,河北航岳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告:王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xiàn)住欒城區(qū)。被告:秦某愛,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xiàn)住石家莊市長安區(qū)。
劉某某與王某某、秦某愛委托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30日立案。原告劉某某于2018年10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的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劉某某撤訴。案件受理費1418元,減半收取計709元由原告負擔。
審判員 張巧亮
書記員:裴航航
成為第一個評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