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某某
譚成新(黑龍江宇春律師事務所)
王川(黑龍江申度律師事務所)
劉長存
趙某某
原告劉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xiàn)住址哈爾濱市阿城區(qū)。
委托代理人譚成新,男,黑龍江宇春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王川,男,黑龍江申度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劉長存,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戶籍地址哈爾濱市阿城區(qū)。
被告趙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xiàn)住址哈爾濱市阿城區(qū)。
原告劉某某與被告劉長存、趙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組成合議庭,于2014年3月6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劉某某委托代理人王川到庭參加了訴訟,被告劉長存、趙某某經(jīng)本院公告?zhèn)髌眰鲉竞蛡髌眰鲉疚吹酵?。本案現(xiàn)已缺席審理終結。
審理中,劉某某為證明其主張,向本院提交了如下證據(jù):
證據(jù)1.劉某某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證明劉某某的身份及主體資格。
證據(jù)2.劉長存的人口信息表復印件一份,證明劉長存的身份及主體資格。
證據(jù)3.趙某某的人口信息表復印件一份,證明趙某某的身份及主體資格。
證據(jù)4.借條一份[內容為:借條今劉長存向劉某某借款人民幣肆萬叁仟陸佰元(¥43,600.00元)還款日期至2012年10月7日。借款人:劉長存(簽字捺?。H粟w某某(簽字捺印)2012年7月8日],證明劉長存作為借款人于2012年7月8日向劉某某借款43,600.00元,還款日期為2012年10月7日,擔保人為趙某某。
劉長存、趙某某未在法定期限內提交抗辯證據(jù),亦未參加庭審,視為其放棄舉證和質證的權利。
結合原告的主張和當庭陳述,對原告提交的證據(jù)分析、判斷,本院對證據(jù)認定如下:
原告提交的證據(jù)1.證據(jù)2.證據(jù)3.系劉某某的身份證復印件及劉長存、趙某某的人口信息表復印件,以上證據(jù)記載了原告及二被告的身份信息,可以證明原告及二被告的身份及主體資格;原告提交的證據(jù)4.系借條,該借條于2012年7月8日由借款人劉長存及擔保人趙某某分別簽字捺印為劉某某出具,由劉長存向劉某某借款43,600.00元,還款日期至2012年10月7日;該借條的內容明確具體,為有效證據(jù)。
通過對以上證據(jù)的審核判斷,認定本案的法律事實如下:
2012年7月8日劉長存向劉某某借款43,600.00元,并由劉長存出具了借條一份,約定還款日期至2012年10月7日,同時趙某某為劉長存擔保。劉長存未按約定的期限還款,以及趙某某亦未履行擔保義務,故劉某某訴請劉長存償還借款43,600.00元、趙某某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由被告承擔訴訟費用。
本院認為,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在當事人之間產(chǎn)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債權人需要以擔保方式保障其債權實現(xiàn)的,可以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設立擔保,擔保的方式為保證,保證是指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guī)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借款人劉長存、擔保人趙某某為劉某某出具借條的內容符合合同法及擔保法關于借款合同及保證合同的法律規(guī)定。借條出具后,借款人劉長存未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同時作為保證人的趙某某亦未按約定履行還款的保證義務,劉長存及趙某某已經(jīng)違反了借條的約定,應當承擔給付借款的義務;故原告的訴訟請求應予以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 ?、第一百九十六條 ?、第一百九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九條 ?、第二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之規(guī)定,缺席判決如下:
一、被告劉長存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原告劉某某借款43,600.00元;
二、被告劉長存未按前款給付原告劉某某借款43,600.00元,被告趙某某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被告趙某某給付以上款項;
三、原告劉某某的其他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 ?之規(guī)定,應當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890.00元、公告費560.00元(已由劉某某預交),由被告劉長存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交副本,上訴于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
本院認為,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在當事人之間產(chǎn)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債權人需要以擔保方式保障其債權實現(xiàn)的,可以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設立擔保,擔保的方式為保證,保證是指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guī)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借款人劉長存、擔保人趙某某為劉某某出具借條的內容符合合同法及擔保法關于借款合同及保證合同的法律規(guī)定。借條出具后,借款人劉長存未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同時作為保證人的趙某某亦未按約定履行還款的保證義務,劉長存及趙某某已經(jīng)違反了借條的約定,應當承擔給付借款的義務;故原告的訴訟請求應予以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 ?、第一百九十六條 ?、第一百九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九條 ?、第二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之規(guī)定,缺席判決如下:
一、被告劉長存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原告劉某某借款43,600.00元;
二、被告劉長存未按前款給付原告劉某某借款43,600.00元,被告趙某某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被告趙某某給付以上款項;
三、原告劉某某的其他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 ?之規(guī)定,應當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890.00元、公告費560.00元(已由劉某某預交),由被告劉長存負擔。
審判長:王中偉
審判員:祁洪濤
審判員:唐保民
書記員:張洪濤閆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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