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人(原審原告):北京網尚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區(qū)舒至嘉園4號樓1006室。
法定代表人:王澤敏,該公司經理。
委托代理人:劉嘯峰,山西云岡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丁芳,女,漢族,1982年3月29日生,現住邢臺市橋西區(qū)銀都花園4號樓,邢臺市橋東金月狼網吧業(yè)主。
委托代理人:姚偉,男,漢族,1978年9月1日生,現住邢臺市橋西區(qū)銀都花園4號樓,邢臺市橋東金月狼網吧主管。
上訴人北京網尚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網尚公司)因與被上訴人丁芳侵犯著作財產權糾紛一案,不服河北省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2009)邢民三初字第35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上訴人網尚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劉嘯峰、被上訴人丁芳的委托代理人姚偉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經審理查明:關于網尚公司所享有的《敗犬女王》電視劇的權利問題與原審法院查明一致。另查明,三立公司授權網尚公司的期限自2009年3月1日起至2011年2月28日止,共兩年。《敗犬女王》出品年份為2009年,片長34集x60分鐘。網尚公司提交的公證書記載:2009年9月3日下午,邢臺市守敬公證處公證員和網尚公司聘請的計算機操作人員梁立偉等一同來到金月狼網吧。梁立偉在該網吧辦理了付費上網手續(xù)后,公證員及梁立偉同時任選了相鄰的兩臺計算機。梁立偉在公證員的監(jiān)督下進行了如下保全證據行為:一、開機登錄后,在計算機C盤新建一個文件夾,命名為“金月狼”。二、點擊計算機鼠標右鍵,彈出下拉菜單,選擇“屬性”,對屬性進行設置。三、通過百度搜索“天狼星工作室”,點擊“搜索”,顯示搜索結果頁面。點擊搜索結果頁面內第一個搜索結果“天狼星軟件工作室”,進入網址為“http://www.tlxsoft.com”的頁面,點擊該頁面內“屏幕錄像專家v7.5”右側的“進入”,進入相關頁面,點擊頁面內“從本站下載1”,下載“屏幕錄像專家v7.5”軟件之計算機C盤中,文件名“pmlxjz.zip”。本搜索、下載過程所顯示的相關結果拷屏保存在上述“金月狼”文件夾中。四、下載完成后,安裝并運行“屏幕錄像專家v7.5”,在軟件基本設置頁面,在臨時文件夾選擇欄中選擇硬盤中“金月狼”,文件名為“金月狼”,將錄制頻率設置為:5幀/秒,點擊開始錄制按鈕。五、點擊計算機屏幕桌面上的“網吧影視”,進入“迅捷影視”,網址為“http://192.168.1.253”。六、梁立偉瀏覽該網站首頁,點擊“影片列表”,在該頁面搜索……播放、觀看了連續(xù)劇《敗犬女王》等隨機任意選取的部分劇集。操作及播放過程用“屏幕錄像專家V7.5”進行了同步錄像。七、打開“屏幕錄像專家v7.5”操作窗口,點擊停止錄制按鈕,自動生成“金月狼”文件……。本院庭審中,被上訴人陳述稱金月狼網吧只是使用了一個虛擬局域網技術,在網吧只要點擊“迅捷影視”,就可以看到“迅捷影視”的內容,快捷方式是其網吧設置的,但鏈接到的是“迅捷影視”,“迅捷影視”不是該網吧的。另查,金月狼網吧為丁芳個人投資設立,領有個人獨資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其成立日期為2008年8月5日。
本院認為:根據網尚公司提交的2009年3月1日獲得三立公司獨家授權的相關證據,可以證明該公司享有電視劇《敗犬女王》在中國大陸地區(qū)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且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對侵權行為進行法律追究。本院審理中,被上訴人丁芳對此亦未提出異議。網尚公司享有的電視劇《敗犬女王》信息網絡傳播權應受法律保護。
關于被上訴人丁芳經營的金月狼網吧是否侵犯網尚公司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問題。首先,從網尚公司提交的公證書看,公證所用計算機系金月狼網吧內的計算機,該計算機處于公證員的控制范圍,公證書完整記錄了接入網站的操作過程、鏈接到涉案劇目的網址、網頁信息等內容。我國法律法規(guī)也沒有規(guī)定證據保全公證事項應在侵權人知情的情況下方能進行。該公證書可以作為本案認定事實的依據。其次,從公證書的內容看,證據保全是在金月狼網吧內進行的,公證書記載的播放頁面IP地址為“http://192.168.1.253”,而IP地址具有唯一性,被上訴人沒有提供金月狼網吧局域網服務器的IP地址,被上訴人丁芳在二審答辯中也承認從常識講該IP地址是本地IP地址。因此,本案可以認定IP地址“http://192.168.1.253”系金月狼網吧局域網服務器的IP地址。第三,從公證書和被上訴人的庭審陳述看,金月狼網吧在桌面設置快捷方式,只要點擊“迅捷影視”,建立鏈接,就可以看到其中內容??梢?,金月狼網吧采用的是虛擬局域網技術VPN技術,該網吧播放的影視劇是由網吧鏈接了一個網站,技術人員在互聯網公共搜索獲得鏈接后,將影視快捷鏈接方式放置于網吧終端機桌面上,利用該平臺在不特定的時間段、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提供在線服務,網吧客戶可快捷瀏覽到相關影視。對于這種方式,網吧提供的影視鏈接不是簡單的鏈接,其控制著被鏈接網站的資源,并從侵權作品中直接獲得收益。金月狼網吧該設置鏈接的行為也應認定為侵犯網尚公司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行為。原審以證據不足為由,判決駁回網尚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不當,應予糾正。
關于被上訴人丁芳所應承擔的賠償數額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jié),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本案中,鑒于權利人的實際損失和侵權人的違法所得均無法確定,本院根據涉案電視劇的具體類型、侵權行為發(fā)生時該電視劇檔期尚不足一年的實際情況,及侵權行為的性質、后果等因素綜合考慮,酌定被上訴人丁芳賠償上訴人網尚公司經濟損失和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出的合理費用共計20000元。
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十二)項、第二款,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三)項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審判長 陳振杰
審判員 馮勝杰
代理審判員 宋菁
書記員: 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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