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盧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藁城區(qū),委托訴訟代理人:李玉紅,河北四明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告:鄭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藁城區(qū),被告:陳某某(民),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藁城區(qū),
本院在審理原告盧某某與被告鄭某某、陳某某(民)確認合同無效糾紛一案中,原告盧某某于2018年1月10日申請撤回起訴。
本院認為,原告盧某某的申請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的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盧某某撤回起訴。案件受理費1180元,由原告盧某某負擔。
審判員 趙麗麗
書記員: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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