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卿某某。
被告劉興富。
委托代理人劉吉祥,四川漢震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德陽市四海機電設備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陳建,該公司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蔣健,四川范澤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周啟生。
本院在審理原告卿某某與被告劉興富、德陽市四海機電設備制造有限公司確認合同無效糾紛一案中,因本案案情復雜,致本案需適用普通程序進行審理。為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簡易程序轉(zhuǎn)為普通程序進行審理。
審 判 長 楊春蘭 代理審判員 范榮書 人民陪審員 李士虎
書記員:楊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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