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
閆某某
靳號亮(河北玉塔律師事務所)
鄧某某
原告李某某,農(nóng)民。
原告閆某某,農(nóng)民,系原告李某某之妻。
委托代理人靳號亮,河北玉塔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鄧某某,農(nóng)民。
本院在審理原告李某某、閆某某訴被告鄧某某所有權確認糾紛一案中,原告于2012年4月27日申請撤訴。
本院認為,原告李某某、閆某某的撤訴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一條 ?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予原告李某某、閆某某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2675元、訴訟保全費1870元,由原告李某某、閆某某共同承擔。
本院認為,原告李某某、閆某某的撤訴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一條 ?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予原告李某某、閆某某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2675元、訴訟保全費1870元,由原告李某某、閆某某共同承擔。
審判長:安培成
書記員:常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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