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
韓麗娟(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雞西分所)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黑龍江有限公司雞西分公司
楊光
李立國
原告:王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黑龍江省雞西市雞冠區(qū)。
委托訴訟代理人:韓麗娟,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雞西分所律師。
被告: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黑龍江有限公司雞西分公司,住所地黑龍江省雞西市雞冠區(qū)。
負責人:郅剛,總經(jīng)理。
委托訴訟代理人:楊光,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黑龍江有限公司雞西分公司企管部職員,住黑龍江省雞西市雞冠區(qū)。
委托訴訟代理人:李立國,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黑龍江有限公司雞西分公司法律顧問,住黑龍江省雞西市雞冠區(qū)。
原告王某某與被告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黑龍江有限公司雞西分公司電信服務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5日立案。
原告王某某于2017年5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王某某在法院宣判前申請撤回起訴,符合有關法律規(guī)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第一款 ?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王某某撤訴。
案件受理費50元,減半收取計25元,由王某某負擔。
本院認為,原告王某某在法院宣判前申請撤回起訴,符合有關法律規(guī)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第一款 ?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王某某撤訴。
案件受理費50元,減半收取計25元,由王某某負擔。
審判長:譚滿昌
書記員:楊鈞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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