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综合图片在线观看免费|99精国产麻豆久久婷婷|黄片毛片三级片在线观看|免费无码性爱短片|超碰惹怒人人操人人摸|日韩精品a毛片a免费视频|超碰男人无码色综合福利|91成人超碰乱精品|亚洲一二区视频亚洲狼人|我是成年人想看日本成人黄色A片

歡迎訪問中國律師網!

咨詢熱線 023-8825-6629

原告謝某某與被告王某、李某舉、被告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中心支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0

謝某某
董慶增
王某
李某舉
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中心支公司
石保華

原告謝某某。
委托代理人董慶增。
被告王某。
被告李某舉。
被告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中心支公司。
負責人孫緒玲。
委托代理人石保華。
原告謝某某與被告王某、李某舉、被告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保險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14年3月27日受理后,先由審判員魏起蘭獨任審理,后轉為普通程序,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4年4月15日、5月13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原告謝某某的委托代理人董慶增、被告王某、李某舉及被告保險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石保華到庭參加訴訟。
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原告謝某某訴稱:2013年4月19日6時許,被告王某駕駛車牌號為黑CT2709的長安牌小型轎車,沿長安街由東向西行駛至西十一條路與西十二條路之間,在中側超越同方向侵占機動車道騎自行車的原告時,將原告刮倒,原告被刮倒同時又與相對方向侵入道路左側的被告李某舉駕駛的車牌號為黑C42911、黑C4129掛的解放牌重型半掛牽引車相刮,兩車相刮后牽引車從自行車上軋過,造成原告謝某某受傷的交通事故。
原告于當日被送到牡丹江市第二人民醫(yī)院,經第二醫(yī)院檢查建議原告轉院到牡丹江市林業(yè)中心醫(yī)院進行治療,原告在林業(yè)中心醫(yī)院住院182天。
經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被告王某對本次交通事故負主要責任,被告李某舉負次要責任,原告謝某某負次要責任。
經鑒定部門鑒定,原告?zhèn)麣埵墸瑐笞≡浩陂g需一人護理,二次手術取固定物需5000元。
另外,黑CT2709的長安牌小型轎車在被告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及商業(yè)險。
原告謝某某多次與被告協(xié)商未果,故訴訟到法院,要求被告給付原告醫(yī)療費73470.80元、護理費21787.22元、住院伙食補助費2730元、交通費546元、殘疾賠償金14208元、鑒定費2100元、二次手術費5000元、精神撫慰金1000元,合計120842.02元。
被告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和機動車商業(yè)保險范圍內賠償原告。
被告王某辯稱:發(fā)生交通事故屬實,被告的車在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及商業(yè)險,應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另外,被告一直積極配合原告,所以被告不同意承擔訴訟費用。
被告李某舉辯稱:交通事故屬實,同意依法賠償。
被告保險公司辯稱:根據原告提供證據的情況確定各被告應承擔的民事責任和具體數(shù)額,根據規(guī)定決定賠償?shù)谋壤皵?shù)額。
根據原、被告雙方的訴辯,歸納本案的爭議焦點如下:原告的合理訴訟請求的具體數(shù)額為多少,三被告應如何承擔賠償責任?
審理中原告為支持其主張,提供如下證據:
證據一、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一份。
意在證明:2013年4月19日,原告與被告王某、李某舉發(fā)生交通事故,被告王某負同等責任,被告李某舉負次要責任,原告謝某某負次要責任。
被告王某對該證據沒有異議。
被告李某舉對該證據沒有異議。
被告保險公司對該證據沒有異議。
該證據真實有效,應予采信。
證據二、牡丹江林業(yè)中心醫(yī)院住院病案、出院證、病人費用匯總單4張、醫(yī)藥費票據4張、便椅票據1張、護具票據1張、輪椅票據2張、車費票據112張。
意在證明:原告謝某某被診斷為右脛骨中段、遠端粉碎骨折,住院182天,住院期間用藥情況及所發(fā)生的醫(yī)療器具費用73470.80元、護理交通費546元。
被告王某對該證據沒有異議。
被告李某舉對該證據沒有異議。
被告保險公司對該證據沒有異議,但認為證明問題應以證據記載的客觀事實為準。
對原告住高間發(fā)生的費用有異議,應當按標準間每天12元保護。
對于原告提供的購買輪椅和其他器具的費用支出應當有醫(yī)囑或者處方來證實其購買的合法性,并且應當以普通型醫(yī)療器具為準。
該組證據可以證明原告于2013年4月19日到牡丹江林業(yè)中心醫(yī)院治療,住院182天,于同年10月18日出院,住院期間共支付醫(yī)療費用70955.2元。
其中普通病房每天12元,182天合計2184元。
高間費每天120元,115天合計13800元。
另外,事發(fā)當天,原告在牡丹江第二醫(yī)院支付門診費用925.6元。
2013年4月25日,原告在牡丹江市愛民區(qū)博宇大眾大藥房購買輪椅,合計支付1200元。
原告于2014年3月19日在牡丹江市東安區(qū)艾康醫(yī)療器械經銷部支付240元,購買便椅一臺。
對以上事實應予采信。
證據三、牡丹江醫(yī)學院第二附屬醫(yī)院司法鑒定所司法意見書及鑒定費票據一份。
意在證明:原告謝某某傷殘十級,傷后住院期間需一人護理,二次手術取固定物需人民幣5000元,為鑒定,原告支付鑒定費2100元。
被告王某對該證據沒有異議。
被告李某舉對該證據沒有異議。
被告保險公司對該證據沒有異議,但認為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條款中已有約定,不應由保險公司賠償鑒定費用。
該組證據真實有效,應予采信。
證據四、牡丹江市東安區(qū)建福社區(qū)居民委員會出具的證明及謝運榮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意在證明:原告在住院期間,由其女兒謝運榮護理182天,謝運榮無任何工作單位。
被告王某對該證據沒有異議。
被告李某舉對該證據沒有異議。
被告保險公司對該證據沒有異議,但認為該證明中已經明確說明護理人員無單位、無職業(yè),也就說明該人沒有因為護理減少收入,所以不應支付護理費用。
三被告對該組證據的真實性沒有異議,對該證據的真實性應予采信。
證據五、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機動車保險單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復印件各一份。
意在證明:黑CT2709號長安牌轎車在被告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及商業(yè)險。
被告王某對該證據沒有異議。
被告李某舉對該證據沒有異議。
被告保險公司對該證據沒有異議。
該證據真實有效,應予采信。
根據當事人舉證、質證、法庭調查及本院對上述證據的認證意見,本院確認本案事實如下:
2013年4月19日6時55分,被告王某駕駛黑CT2709號長安牌小型轎車,沿長安街由東向西行駛至西十一條路與西十二條路之間,在右側超越同方向侵占機動車道原告騎的自行車時,將原告刮倒,原告被刮同時又與相對方向侵入道路左側李某舉駕駛的車牌號為黑C42911、黑C4129掛的解放牌重型半掛牽引車相刮,兩車相刮后牽引車從自行車上軋過,造成原告受傷的交通事故。
經交警部門認定,被告王某的行為對事故發(fā)生作用大,過錯嚴重,此事故由王某負同等責任。
李某舉的行為對事故發(fā)生作用小,有過錯,此事故由李某舉負次要責任。
原告的行為對事故發(fā)生作用小,有過錯,此事故由原告負次要責任。
原告于當日被送到牡丹江市第二人民醫(yī)院治療,支付門診費用925.6元后,于當日轉院到牡丹江林業(yè)中心醫(yī)院,經診斷為右脛骨中段、遠端粉碎性骨折,住院182天,于同年10月18日出院,住院期間共支付醫(yī)療費用70955.2元。
其中包括182天的普通病房費2184元,115天的高間費13800元。
原告于2013年4月25日在牡丹江市愛民區(qū)博宇大眾大藥房支付1200元購買輪椅,于2014年3月19日在牡丹江市東安區(qū)艾康醫(yī)療器械經銷部支付240元,購買便椅一臺。
經牡丹江醫(yī)學院第二附屬醫(yī)院司法鑒定所對原告的傷情作出鑒定,原告達傷殘十級,傷后住院期間需壹人護理,右小腿金屬內固定需手術取出其費用約需人民幣5000元左右或以實際合理發(fā)生費用為準。
為鑒定,原告支付鑒定費用2100元。
原告購買殘疾用具合計支付1440元,但并未提供相應的醫(yī)囑及處方。
被告王某與被告李某舉雖然均主張已經支付給原告部分費用,但對其主張均未提供相應的證據。
另查,黑CT2709號車輛在被告保險公司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及第三者責任保險。
黑C42911、黑C4129掛車輛沒有投保交強險。
本院認為:關于原告的合理費用問題:原告在住院期間產生的高間費用13800元屬不合理費用,不應予以保護,剩余57155.2元的住院費用及原告在牡丹江市第二醫(yī)院的門診費用925.6元均屬合理費用。
原告住院182天,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每天15元計算,合計為2730元。
原告要求被告按照每天3元標準支付交通費546元的主張合法,應予保護。
原告的傷殘等級為十級,72周歲,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每年17760元計算,殘疾賠償金合計為14208元。
經鑒定,原告住院期間需一人護理,其護理人員謝運榮系無固定收入人員,故護理費應應按照2012年黑龍江省分行業(yè)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標準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yè)每天119.71元計算,護理費合計為21787.22元。
經鑒定。
原告右小腿金屬內固定物需手術取出,其費用約需5000元或以實際合理發(fā)生費用為準。
三被告均同意本案一并處理,故原告的二次手術費用5000元應予保護。
原告為鑒定而支出的鑒定費2100元系合理支出,應予保護。
原告達傷殘十級,且其在此次事故中存有過錯,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精神撫慰金1000元的主張不應予以保護。
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殘疾用具費1440元,但并未提供相應的醫(yī)囑,故對該主張不應予以支持。
被告王某與被告李某舉雖然均主張已經支付給原告部分費用,但對其主張均未提供相應的證據,故對其主張不應予以采信。
綜上,原告的合理損失包括:醫(yī)療費58080.6元、住院伙食補助費2730元、交通費546元、殘疾賠償金14208元、護理費21787.22元、二次手術費5000元及鑒定費2100元。
關于賠償責任問題,經交警部門認定,被告王某應負此次事故的同等責任,被告李某舉負次要責任,原告謝某某負次要責任,根據本案的實際情況,被告王某應承擔50%的賠償責任,被告李某舉應承擔30%的賠償責任,原告對本次事故存有過錯,可以減輕賠償義務人20%的賠償責任,即原告亦應承擔20%的責任。
被告王某的車輛在被告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及第三者商業(yè)險,被告李某舉的車輛雖然未投保交強險,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和《黑龍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被告李某舉應當與被告保險公司先在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除原告的醫(yī)療費用超過交強險限額,鑒定費不在交強險范圍之內,原告的其他費用均在交強險限額內,故被告李某舉與被告保險公司各自賠償原告的醫(yī)療費10000元外,原告的交通費546元、殘疾賠償金14208元及護理費21787.22元由被告李某舉與被告保險公司再各自承擔總額的一半即18271元,故被告李某舉與被告保險公司均應首先在交強險范圍內賠償原告28271元。
原告的剩余醫(yī)療費用38080.6元、住院伙食補助費2730元及二次手術費5000元、鑒定費2100元合計47910.6元,應當由被告王某與被告李某舉按照責任比例予以分擔,即被告王某承擔50%的賠償責任即23955元,被告李某舉承擔30%的賠償責任即14373元。
因被告王某的車輛在被告保險公司投保商業(yè)保險,故被告王某的賠償責任應由被告保險公司予以承擔。
綜上:被告保險公司應賠償原告52226元,被告李某舉應賠償原告42644元。
綜上所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 ?、第一百三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十七第、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 ?、第十六條 ?、《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二條 ?、《黑龍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中心支公司賠償原告謝某某52226元,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履行完畢;
二、被告李某舉賠償原告謝某某42644元,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履行完畢;
三、駁回原告謝某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2717元,由被告王某負擔1106元,被告李某舉負擔866元,原告謝某某負擔745元。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

本院認為:關于原告的合理費用問題:原告在住院期間產生的高間費用13800元屬不合理費用,不應予以保護,剩余57155.2元的住院費用及原告在牡丹江市第二醫(yī)院的門診費用925.6元均屬合理費用。
原告住院182天,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每天15元計算,合計為2730元。
原告要求被告按照每天3元標準支付交通費546元的主張合法,應予保護。
原告的傷殘等級為十級,72周歲,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每年17760元計算,殘疾賠償金合計為14208元。
經鑒定,原告住院期間需一人護理,其護理人員謝運榮系無固定收入人員,故護理費應應按照2012年黑龍江省分行業(yè)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標準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yè)每天119.71元計算,護理費合計為21787.22元。
經鑒定。
原告右小腿金屬內固定物需手術取出,其費用約需5000元或以實際合理發(fā)生費用為準。
三被告均同意本案一并處理,故原告的二次手術費用5000元應予保護。
原告為鑒定而支出的鑒定費2100元系合理支出,應予保護。
原告達傷殘十級,且其在此次事故中存有過錯,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精神撫慰金1000元的主張不應予以保護。
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殘疾用具費1440元,但并未提供相應的醫(yī)囑,故對該主張不應予以支持。
被告王某與被告李某舉雖然均主張已經支付給原告部分費用,但對其主張均未提供相應的證據,故對其主張不應予以采信。
綜上,原告的合理損失包括:醫(yī)療費58080.6元、住院伙食補助費2730元、交通費546元、殘疾賠償金14208元、護理費21787.22元、二次手術費5000元及鑒定費2100元。
關于賠償責任問題,經交警部門認定,被告王某應負此次事故的同等責任,被告李某舉負次要責任,原告謝某某負次要責任,根據本案的實際情況,被告王某應承擔50%的賠償責任,被告李某舉應承擔30%的賠償責任,原告對本次事故存有過錯,可以減輕賠償義務人20%的賠償責任,即原告亦應承擔20%的責任。
被告王某的車輛在被告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及第三者商業(yè)險,被告李某舉的車輛雖然未投保交強險,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和《黑龍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被告李某舉應當與被告保險公司先在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除原告的醫(yī)療費用超過交強險限額,鑒定費不在交強險范圍之內,原告的其他費用均在交強險限額內,故被告李某舉與被告保險公司各自賠償原告的醫(yī)療費10000元外,原告的交通費546元、殘疾賠償金14208元及護理費21787.22元由被告李某舉與被告保險公司再各自承擔總額的一半即18271元,故被告李某舉與被告保險公司均應首先在交強險范圍內賠償原告28271元。
原告的剩余醫(yī)療費用38080.6元、住院伙食補助費2730元及二次手術費5000元、鑒定費2100元合計47910.6元,應當由被告王某與被告李某舉按照責任比例予以分擔,即被告王某承擔50%的賠償責任即23955元,被告李某舉承擔30%的賠償責任即14373元。
因被告王某的車輛在被告保險公司投保商業(yè)保險,故被告王某的賠償責任應由被告保險公司予以承擔。
綜上:被告保險公司應賠償原告52226元,被告李某舉應賠償原告42644元。

綜上所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 ?、第一百三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十七第、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 ?、第十六條 ?、《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二條 ?、《黑龍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中心支公司賠償原告謝某某52226元,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履行完畢;
二、被告李某舉賠償原告謝某某42644元,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履行完畢;
三、駁回原告謝某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2717元,由被告王某負擔1106元,被告李某舉負擔866元,原告謝某某負擔745元。

審判長:馬蘊慧

書記員:孫曉穎

評論

成為第一個評論者

發(fā)表評論

評論

你的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