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综合图片在线观看免费|99精国产麻豆久久婷婷|黄片毛片三级片在线观看|免费无码性爱短片|超碰惹怒人人操人人摸|日韩精品a毛片a免费视频|超碰男人无码色综合福利|91成人超碰乱精品|亚洲一二区视频亚洲狼人|我是成年人想看日本成人黄色A片

歡迎訪問中國律師網!

咨詢熱線 023-8825-6629

原告(被告)高某與被告(原告)金灤國際酒店有限公司勞動爭議二案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0

原告(被告)高某。
委托代理人徐學武,河北匯林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何利群(高某妻子)。
被告(原告)金灤國際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灤酒店公司),住所地承德市雙灤區(qū)。
法定代表人楊國春,總經理。
委托代理人高雅均,河北普寧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被告)高某與被告(原告)金灤酒店公司勞動爭議二案,本院分別于2015年9月17日、2015年9月21日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5年10月20日公開開庭并案進行了審理。原告(被告)高某的委托代理人徐學武、何利群、被告(原告)金灤酒店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高雅均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事實認定
仲裁情況、訴訟請求:
一、高某的勞動仲裁請求:高某于2015年8月17日向承德市雙灤區(qū)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與金灤酒店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并由該公司支付:1、醫(yī)療費18000元;2、護理費700元;3、停工留薪期工資36000元;4、伙食補助費245元;5、傷殘賠償金31500元;6、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36000元;7、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18000元;8、交通費140元;二次鑒定交通費、住宿費1115元;9、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13500元;10、二次手術費30000元;11、訴訟期間(2013年3月3日至2015年2月9日)的工資104400元;12、合同期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3月12日的工資4306元;13、鑒定費600元;14、財物損失8500元;15、家屬誤工費3500元。同時要求由金灤酒店公司為其補交2011年5月至2015年3月期間的養(yǎng)老、工傷、醫(yī)療、失業(yè)保險費及滯納金計87876.98元。
二、勞動仲裁結果:承德市雙灤區(qū)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委員會于2015年9月11日作出雙灤勞人仲案字(2015)271號仲裁裁決書,裁決:1、金灤酒店公司給付高某工傷待遇86539元(金灤酒店公司應給付高某各項工傷待遇106539元,其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1500元、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30826元、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15413元、停工留薪期工資27000元、護理費700元、伙食補助費120元、醫(yī)療費980元。高某工傷期間在金灤酒店公司借支的治療費20000元在工傷待遇中扣除)。2、金灤酒店公司給付高某鑒定費600元;3、金灤酒店公司為高某繳納2012年3月至2015年3月期間的養(yǎng)老、工傷、醫(yī)療及失業(yè)保險費,具體金額和因補繳而產生的滯納金由承德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為準;4、駁回高某要求金灤酒店公司給付經濟補償金13500元、二次手術費30000元、訴訟期間的工資104400元、合同期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3月12日的工資4306元及給付家屬誤工費3500元的仲裁請求。
三、高某的訴訟請求:要求判決與金灤酒店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并由該公司向其支付:1、醫(yī)療費17889.64元。庭審中,高某將醫(yī)療費數額變更為7188.16元;2、護理費10500元。庭審中高某將護理費數額變更為11100元(其中:住院期間的護理費600元,出院后的護理費10500元);3、停工留薪期工資36000元;4、伙食補助費600元;5、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1500元;6、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30826元;7、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15413元;8、住院期間的交通費140元;9、二次鑒定的交通費694元、住宿費310元;10、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13500元。庭審中高某將經濟補償金數額變更為15750元;11、二次手術費30000元;12、處理與本次工傷有關的爭議期間的工資137250元;13、鑒定費600元。并要求金灤酒店公司為其補交2011年5月至2015年9月期間的養(yǎng)老、工傷、醫(yī)療、失業(yè)保險費及滯納金計87876.98元。
四、金灤酒店公司的訴訟請求:要求判令金灤酒店公司給付高某工傷保險待遇39342元。
以下是雙方當事人沒有爭議的事項,本院予以確認:
高某自2011年5月10日開始參與成立金灤酒店公司的籌備工作,2012年2月14日,金灤酒店公司成立。2012年3月14日,雙方簽訂了合同期限為2012年3月13日至2015年3月12日的書面勞動合同,高某任金灤酒店公司副總經理職務。金灤酒店公司未為高某繳納社會保險費。2012年7月3日,高某在參加單位組織的體育活動中受傷,傷后到承德醫(yī)學院附屬醫(yī)院住院治療6天,被診斷為左側跟腱斷裂。2012年12月24日,承德市雙灤區(qū)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委員會作出雙灤勞人仲案字(2012)第292號仲裁裁決書,裁決確認高某與金灤酒店公司存在勞動關系。金灤酒店公司不服該裁決,向本院提起訴訟。2013年4月12日,本院作出(2013)雙灤民初字第232號民事判決書,判決駁回金灤酒店公司的訴訟請求。金灤酒店公司不服該判決,提起上訴。2013年7月5日,河北省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3)承民終字第00977號民事判決書,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13年11月22日,承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承人社傷險認決字(2013)129號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高某受到的傷害為工傷。金灤酒店公司不服該認定決定書向承德市雙橋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2014年4月29日,該院作出(2014)雙橋行初字第26號行政判決書,判決維持了該工傷認定決定書。金灤酒店公司不服該判決,提起上訴。該判決被河北省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承行終字第00104號行政裁定書裁定撤銷并發(fā)還重審。2014年10月28日,承德市雙橋區(qū)人民法院作出(2014)雙橋行初字第83號行政判決書,判決維持承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的承人社傷險認決字(2013)129號工傷認定決定書。金灤酒店公司不服該判決,提起上訴。2015年1月26日,河北省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5)承行終字第00007號行政判決書,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15年4月24日,承德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承德市勞鑒會2015年08010132號初次鑒定結論書,評定高某的傷殘等級為骨科拾級。金灤酒店公司不服該鑒定結論,申請再次鑒定。2015年7月31日,河北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冀勞鑒2015年174號再次鑒定結論書,評定高某的傷殘等級為十級傷殘。2015年5月27日,承德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定高某的停工留薪期為8個月,具體時間為2012年7月3日至2013年3月3日。高某在承德醫(yī)學院附屬醫(yī)院住院治療支付醫(yī)療費16909.64元,該款高某已在承德市醫(yī)療保險基金管理結算中心報銷10701.48元,個人負擔6208.16元。另外,高某在承德醫(yī)學院附屬醫(yī)院及承德市中心醫(yī)院門診治療支付醫(yī)療費980元。
以下是雙方當事人有爭議的事項,本院認定如下:

一、關于高某的月工資標準、雙方勞動關系解除的時間及經濟補償金的問題。高某認為其自2011年到金灤酒店公司工作起月工資一直為4500元,并沒有試用期工資。金灤酒店公司為避稅將其本人工資4500元中分離出2000元作為其妻子何利群的工資,但何利群并未在金灤酒店公司工作過,其月工資應為4500元。高某自金灤酒店公司成立之日起即與該公司形成了勞動關系,其傷后雙方一直就勞動關系是否成立、工傷的認定及工傷賠償問題進行仲裁和訴訟,直至2015年8月17日才有機會申請仲裁解除勞動關系,故應認定雙方勞動關系于2015年8月17日解除。因金灤酒店公司未為高某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該公司應以高某月工資4500元的標準向高某支付3.5個月的經濟補償金15750元。高某向本院提交了工資表2頁(照片)。金灤酒店公司認為高某參與了金灤酒店公司成立的籌備工作,但當時公司尚未成立,屬于個人雇傭行為。2012年3月14日,雙方建立了勞動關系,試用期3個月,期滿后高某的月工資標準為2500元。高某的妻子何利群在金灤酒店公司上過班,月工資2000元。高某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未回到金灤酒店公司上班,雙方勞動關系已經解除。另外,金灤酒店公司在未考慮高某停工留薪期過長的情況下于2012年11月26日在《承德日報》刊登了與高某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故應認定雙方在停工留薪期滿后解除勞動關系,金灤酒店公司亦不應向高某支付經濟補償金。金灤酒店公司向本院提交了《承德日報》1份。關于高某的月工資標準,本院認為,高某提供的工資表完成了證明其月工資標準的初步證明責任,金灤酒店公司稱高某的試用期工資為每月1040元,高某的妻子何利群在其公司工作過,月工資2000元,但并未就該事實向本院提供證據予以證明,且高某否認其存在試用期工資,何利群本人亦否認在金灤酒店公司工作過,故金灤酒店公司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經合議庭評議,本院確認高某的月工資標準為4500元。關于雙方勞動關系解除的時間,本院認為,高某的停工留薪期為8個月,則高某傷后8個月內雙方勞動關系續(xù)存。因高某傷后未回到金灤酒店公司工作,金灤酒店公司亦未為高某恢復工作,且該公司曾以登報的形式表達了不再與高某建立勞動關系的意思表示,故可以認定雙方自高某停工留薪期滿后已不存在建立勞動關系的合意,本院確認雙方于2013年3月4日解除勞動關系,金灤酒店公司應向高某支付1.5個月的經濟補償金6750元。
二、關于高某工傷保險待遇項目、數額的問題。高某認為其受到的傷害已被認定為工傷,金灤酒店公司應向其支付各項工傷保險待遇,并支付二次手術費30000元。本院依高某的申請調取了勞動仲裁卷宗1冊,并依高某的申請出示了該卷宗中承德醫(yī)學院附屬醫(yī)院的病歷材料1份、承德市柳工遠志工程機械有限公司的證明1頁;高某向本院提交了工傷認定決定書1頁、初次鑒定結論書1頁、再次鑒定結論書1頁、河北省工傷職工留薪期確認表1頁;承德醫(yī)學院附屬醫(yī)院的住院收費收據1頁(復印件)、門診收費收據2張;承德市中心醫(yī)院的門診收費收據2張;承德市職工醫(yī)療保險中心報銷結算收據1張(復印件)、鑒定費票據1張。金灤酒店公司認為高某主張的各項費用過高,過高部分不同意支付。另外,高某治療期間分兩次在金灤酒店公司借款計35000元,該款應在高某的總損失中予以扣減。高某傷后金灤酒店公司已向其發(fā)放了2012年7月、8月的工資,該款應在停工留薪期工資中予以扣減。金灤酒店公司向本院提供了借據1張(復印件)、(2013)雙灤民初字第232號民事判決書1份、高某申請工傷認定聽證會記錄1頁(復印件),并向本院申請出示了勞動仲裁卷宗中范亞芹的證明1頁。本院認為,關于高某向金灤酒店公司借款治療的問題,因高某對金灤酒店公司所出具20000元的借據無異議,且同意在其工傷保險待遇中予以扣減,本院予以確認。對于金灤酒店公司主張高某另向其借款15000元用于治療的事實,因該公司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主張,其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故該款不應在高某的工傷保險待遇中予以扣減。因高某未向本院提交其已發(fā)生二次手術費的證據,本院對高某的該項主張不予支持。關于工傷醫(yī)療費、鑒定費,因金灤酒店公司對高某自行支付醫(yī)療費7188.16元、鑒定費600元無異議,本院予以確認。關于停工留薪期工資,因高某在本院已生效的(2013)雙灤民初字第232號民事判決書中辯稱,金灤酒店公司已向其發(fā)放了2012年7月、8月工資,故金灤酒店公司還應向高某支付6個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資27000元。關于護理費,因高某未就其出院后確需護理的事實向本院提供有效證據予以證明,故本院對其主張出院后的護理費不予支持。高某住院期間的護理費為600元(100/天×6天)。金灤國際酒店有限公司還應向高某支付伙食補助費120元(20元/天×6天)、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1500元(4500元/月×7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13180.67元(39542元÷12個月×4個月)、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26361.33元(39542元÷12個月×8個月)。高某的上述損失合計106550.16元,扣減金灤酒店公司已支付的20000元,該公司還需向高某支付86550.16元
三、關于交通費、住宿費的問題。本院認為,高某關于統(tǒng)籌區(qū)域內就醫(yī)發(fā)生交通費的主張沒有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高某因金灤酒店公司的申請而到河北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再次鑒定傷殘等級,該委員會評定高某的傷殘等級同原鑒定結論,故本院對高某因再次鑒定傷殘等級而發(fā)生的交通費694元及住宿費310元予以支持。
四、關于高某主張的工資問題。本院認為高某停工留薪期滿后其與金灤酒店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解除,金灤酒店公司不應再向其支付工資。本院對高某的該項主張不予支持。
五、關于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問題。本院認為,按照現(xiàn)行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我國社會保險從辦理登記、繳費、發(fā)放社保費用到監(jiān)督檢查等均明確規(guī)定了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和管理。勞動者所主張的該項問題屬于《社會保險法》明確規(guī)定由社會保險管理部門負責處理的事項,不屬于民事審判主管范圍,因此勞動者應就此問題向相關部門申請解決,本院不作處理。
裁判結果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條、《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七條、《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確認高某與金灤國際酒店有限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于2013年3月4日解除。
二、金灤國際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高某經濟補償金6750元。
三、金灤國際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高某各項工傷保險待遇86550.16元(計算方法:工傷醫(yī)療費7188.16元、護理費600元、伙食補助費120元、停工留薪期工資27000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1500元、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13180.67元、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26361.33元、鑒定費600元,合計106550.16元,扣減金灤國際酒店有限公司已支付的20000元)。
四、金灤國際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高某交通費694元、住宿費310元
五、駁回原告高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六、駁回原告金灤國際酒店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20元,保全費1020元,由金灤國際酒店有限公司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長 王爽
審判員 趙敬新
人民陪審員 趙巖

書記員: 畢勇城

Related posts

評論

成為第一個評論者

發(fā)表評論

評論

你的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