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吳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
委托訴訟代理人:劉軍,上海大可以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張永奇,上海大可以律師事務所。
被告:王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上海市浦東新區(qū)。
第三人:楊正平,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上海市奉賢區(qū)四團鎮(zhèn)平海村XXX號。
原告吳某某與被告王某、第三人楊正平不當?shù)美m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25日立案。原告吳某某于2018年10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依法享有行使和處分自己訴訟權利的自由?,F(xiàn)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本院予以準許。據(jù)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吳某某撤訴。
案件受理費4,510元,減半收取計2,255元,由原告吳某某負擔。
審判員:孫??楊
書記員:楊??倩
成為第一個評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