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周某某,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鄂州市人,身份證登記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區(qū),
委托代理人張歡歡,系湖北思普潤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
被告李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鄂州市人,住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區(qū),
本院在審理原告周某某訴被告李某勞務合同糾紛一案中,因被告李某已自覺履行債務,原告周某某于2018年9月17日向本院提出書面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自愿撤訴系對自己民事合法權利的處分,經(jīng)審查,符合法律規(guī)定,應予準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周某某撤回對被告李某的起訴。
本案受理費300.00元,減半收取為150.00元,由原告負擔。
審判員 :鄒志勇
法官助理:胡志雷
書記員: :毛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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