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综合图片在线观看免费|99精国产麻豆久久婷婷|黄片毛片三级片在线观看|免费无码性爱短片|超碰惹怒人人操人人摸|日韩精品a毛片a免费视频|超碰男人无码色综合福利|91成人超碰乱精品|亚洲一二区视频亚洲狼人|我是成年人想看日本成人黄色A片

歡迎訪問中國律師網(wǎng)!

咨詢熱線 023-8825-6629

哈爾濱北港商城有限公司與曹濱江、關某某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0

上訴人(原審原告):哈爾濱北港商城有限公司,住所地哈爾濱市道外區(qū)。
法定代表人:張喜恩,總經(jīng)理。
委托訴訟代理人:牟善志,黑龍江朗信銀龍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曹濱江,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無固定工作,住哈爾濱市道外區(qū)。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關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無固定職業(yè),住哈爾濱市道外區(qū)。
二被上訴人委托訴訟代理人:藺麗秋,黑龍江國脈匯通律師事務所律師。
二被上訴人委托訴訟代理人:陳陽,黑龍江國脈匯通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哈爾濱北港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港商城)因與被上訴人曹濱江、關某某合同糾紛一案,不服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外區(qū)人民法院(2015)外民二初字第1025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7年4月10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以閱卷、調(diào)查和詢問當事人的方式審理了本案。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北港商城上訴請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支持北港商城一審訴訟請求。理由:1.案涉《擴建協(xié)議》中注明乙方為“曹濱江、關某某”,代表為“魏秉利”。案涉欠據(jù)、收據(jù)等證據(jù)中簽名人均系“魏秉利”;關某某承認魏秉利曾為其工作;關某某承認拖欠2007年代收租金,且所欠租金數(shù)額、租期均與《擴建協(xié)議》一致。因此《擴建協(xié)議》上關某某、曹濱江雖未簽名,但系關某某、曹濱江真實意思表示,《擴建協(xié)議》約束力基于關某某和曹濱江。一審判決拒絕調(diào)取《安全檢查確認單》原件,且在證據(jù)認定方面矛盾和違反法律規(guī)定,故一審判決對房屋租賃事實一節(jié)認定錯誤。2.一審判決認定案涉房屋未取得建設手續(xù),故即使是事實上的房屋租賃合同關系亦歸于無效,且終止履行。一審判決應主動審查合同效力,且應當向各方當事人釋明。一審判決不予審查合同效力違反法律規(guī)定。3.北港商城及于與哈爾濱港務局的合同關系,取得了案涉房屋的合法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quán)利。在房屋租賃合同無效,關某某和曹濱江多年拖欠租金的情況下,北港商城當然取得宣布合同無效、終止履行,或解除房屋租賃合同,請求騰退房屋的權(quán)利。一審判決予以否定,系以所有權(quán)代替用益物權(quán),并混淆了物權(quán)與債權(quán),適用法律錯誤。4.2007年度租金系曹濱江、關某某代收,但均基于案涉房屋租賃關系產(chǎn)生,且發(fā)生于同一主體之間,應與本案系同一法律關系。即使不是同一法律關系,基于客體合并原則,一審判決亦應合并審理,以降低訴訟資源。關某某于2007年度租金另有約定一節(jié),北港商城從未承認存在“另有約定”,只是關某某單方陳述,其未提供證據(jù)加以支持,故一審判決“關于招租收益另有約定,與本案不是同一法律關系”的認定缺乏事實依據(jù)。
曹濱江、關某某辯稱,同意一審判決。
北港商城向一審法院起訴請求:1.判令曹濱江、關某某騰退兩份《哈港品牌城擴建庫房協(xié)議》約定的8100平方米及840平方米承租房屋;2.判令曹濱江、關某某支付自2007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1日期間欠付款項2489110元;3.判令曹濱江、關某某償還代收租金1010700元;4.判令曹濱江、關某某賠償前述兩項款項的損失,自2007年9月1日起至計算至實際支付時止,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計算。
一審法院認定事實:北港商城(原名哈爾濱哈港鞋城有限公司)在哈爾濱市道外區(qū)海員街1號院內(nèi)建有2層庫房,庫房沒有建設審批手續(xù)。2007年,北港商城與關某某口頭達成合作協(xié)議,由關某某出資并實際改建前述庫房,將兩層庫房中間加一層改造為三層,并在原庫房基礎上增加建造4、5、6層,同時約定關某某自2007年至2010年(即前四年)每年向北港商城支付使用費402300元,其中前四年即2007年至2010年年使用費402300元,之后每年關某某支付使用費418392元,約定改造后的庫房1、3層歸北港商城使用并對外出租,2、4、5、6層歸關某某使用并對外出租。庫房改造完成后,雙方按約定使用該庫房。改造后的庫房亦沒有建設審批手續(xù)。關于使用費,北港商城與關某某均認可自2007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間,關某某共向北港商城支付使用費128萬元,尚欠使用費2489110元。
另查明,北港商城原名哈爾濱哈港鞋城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日更名為哈爾濱北港商城有限公司。
一審法院認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一款規(guī)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jù)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jù)的事實,應當提供證據(jù)加以證明,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北景钢?,北港商城主張與曹濱江、關某某二人簽訂了協(xié)議,但其提供的兩份協(xié)議經(jīng)鑒定,不是曹濱江、關某某親筆所簽,且北港商城未能舉示證據(jù)進一步證明該協(xié)議上魏秉利的簽名具有真實性且魏秉利是曹濱江、關某某的委托代理人,故該兩份協(xié)議不是曹濱江、關某某的真實意思表示,協(xié)議對曹濱江、關某某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北港商城對曹濱江的訴請沒有法律依據(jù),不予支持。通過關某某對涉案庫房出資并進行改造的事實,以及庫房改造后關某某對2、4、5、6四層庫房使用的事實,能夠確認關某某與北港商城之間關于庫房改造和使用,雙方形成了事實上的合同關系,且已實際履行。根據(jù)北港商城與關某某雙方的確認,已查明自2007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間,關某某共向北港商城支付使用費128萬元,尚欠使用費2489110元,剩余使用費關某某應依照雙方的約定,承擔繼續(xù)履行的法律責任,北港商城的該項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guī)定,應予支持。關于北港商城主張賠償欠付使用費的損失,雙方雖未明確約定使用費的給付時間,但根據(jù)雙方的承認,使用費的收取是按年收取,根據(jù)交易習慣,使用費的支付也應是按年支付,現(xiàn)雙方認可關某某欠付使用費金額為2489110元,故關某某欠付使用費的起始日期應計算為2010年9月20日,欠付使用費的損失金額應以每年欠付的使用費為本金逐年利息損失,利息標準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即2010年9月20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間欠款397150元,利息自2011年9月1日起至欠款實際給付之日;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間欠款418392元,利息自2012年9月1日起至欠款實際給付之日;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間欠款418392元,利息自2013年9月1日起至欠款實際給付之日;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間欠款418392元,利息自2014年9月1日起至欠款實際給付之日;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間欠款418392元,利息自2015年9月1日起至欠款實際給付之日;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間欠款418392元,利息自2016年9月1日起至欠款實際給付之日)。關于北港商城主張的騰退房屋的訴訟請求,因擴建后的庫房沒有建設審批手續(xù),亦沒有產(chǎn)權(quán)證照,不能證明北港商城對涉案全部六層庫房享有所有權(quán),故北港商城主張騰退房屋沒有法律依據(jù),不予支持。關于北港商城主張償還代收取租金的訴訟請求,北港商城稱該筆款項為涉案六層庫房第一年的對外招租收益,因北港商城與關某某之間關于招租收益另有約定,與本案不是同一法律關系,本案不予處理,雙方應另行解決。據(jù)此判決:一、待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后,關某某立即給付北港商城使用費2489110元(使用費計算日期截止2016年8月31日);二、待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后,關某某立即給付北港商城上述使用費的利息損失(其中2010年9月20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間欠款397150元,利息自2011年9月1日起至欠款實際給付之日;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間欠款418392元,利息自2012年9月1日起至欠款實際給付之日;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間欠款418392元,利息自2013年9月1日起至欠款實際給付之日;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間欠款418392元,利息自2014年9月1日起至欠款實際給付之日;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間欠款418392元,利息自2015年9月1日起至欠款實際給付之日;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間欠款418392元,利息自2016年9月1日起至欠款實際給付之日),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三、駁回北港商城的其他訴訟請求。
二審中,雙方當事人沒有提交新證據(jù)。
本院對一審法院查明的事實予以確認。
本院認為:關于北港商城與曹濱江、關某某就案涉改建庫房形成何種法律關系的問題。根據(jù)一、二審查明的事實及雙方所舉示的證據(jù)可知,案涉《擴建庫房協(xié)議書》上雖有曹濱江、關某某的簽名,但該簽名經(jīng)鑒定非曹濱江、關某某本人書寫,在沒有其他證據(jù)證明曹濱江委托其他人代為簽訂合同和曹濱江已實際履行該合同的情況下,北港商城請求曹濱江承擔相應責任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jù),一審未支持北港商城向曹濱江主張權(quán)利的請求并無不當?;谕恚P某某承認其與哈爾濱哈港鞋城有限公司就案涉庫房擴建形成口頭合同關系,并自認履行給付過租金,尚欠部分使用費,一審查明北港商城原名哈爾濱哈港鞋城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日更名為北港商城,故一審認定關某某與北港商城之間形成事實上的庫房擴建合同關系得當。
關于關某某應否騰退案涉庫房的問題。北港商城和關某某均認可案涉庫房系在北港商城原有庫房的基礎上由關某某擴建而來,但該庫房無任何建設審批及產(chǎn)權(quán)登記手續(xù),對該庫房的性質(zhì)如何認定及權(quán)屬如何確認屬有關行政部門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的范圍,法院無權(quán)干涉亦不能在行政部門未作處理之前作出帶有確認相關物權(quán)權(quán)利內(nèi)容的判斷,故一審法院以北港商城主張騰退房沒有法律依據(jù)為由不予支持正確。
關于關某某是否應給付北港商城1010700元拖欠租金的問題。北港商城依據(jù)魏秉利簽字的收據(jù)及收賬款確認書提出此項請求,庭審中關某某只承認魏秉利于2007年至2010年在庫房為其工作過,系普通工作人員,否認曾授權(quán)魏秉利收取該款。針對該爭議,首先,北港商城未舉示證據(jù)證明關某某對魏秉利有過任何形式的委托授權(quán),更不存在有對該筆款項進行簽字確認的特別授權(quán),魏秉利簽字確認的行為也未經(jīng)關某某追認,故從代理的形式構(gòu)成上魏秉利在此事項中沒有代理權(quán)。其次,北港商城認為關某某對魏秉利簽字的《庫房擴建協(xié)議》及確認書中許多內(nèi)容都予以認可,從而有理由相信魏秉利有權(quán)代理,即魏秉利的行為構(gòu)成對關某某的表見代理,因該筆款的確認系對關某某是否收到此款及應否給付北港商城此款重大事項的認可,魏秉利曾在管理性工作中簽字行為及其確認相關事項關某某予以自認的事實并不能產(chǎn)生北港商城主張的直接構(gòu)成表見代理的法律后果,北港商城針對此應有更進一步舉證的責任。就目前證據(jù)看,北港商城舉證尚不充分,一審對此未予支持得當。

綜上,北港商城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一審判決結(jié)論正確,應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13896元(哈爾濱北港商城有限公司預交13896元),由哈爾濱北港商城有限公司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判長 馬 韌 審判員 王曉東 審判員 宋彥輝

法官助理孟朋卓 書記員周小倩

Related posts

評論

成為第一個評論者

發(fā)表評論

評論

你的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