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wù)院、中央軍委關(guān)于同意報廢
淮陰市清江缽池機場的批復(f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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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函〔1990〕6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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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航局:
你局《關(guān)于報廢江蘇省淮陰市清江民航機場的請示》(民航局〔1990〕80號)收悉?,F(xiàn)批復(fù)如下:
一、同意報廢淮陰市清江缽池機場。
二、機場所有土地移交地方人民政府,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guī)定管理使用。
三、具體事宜請與有關(guān)單位協(xié)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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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 務(wù) 院
中央軍委
一九九○年八月十三日
成為第一個評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