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姜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農(nóng)民,戶籍地:北京市平谷區(qū),現(xiàn)住北京市平谷區(qū)。被告:桑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農(nóng)民,住河北省唐山市玉田縣。委托代理人:趙玉瑩,河北宏廣律師事務(wù)所律師,特別授權(quán)。
原告姜某某與被告桑某某不當(dāng)?shù)美m紛一案,本院于2017年10月26日立案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于2018年3月21日公開開庭進(jìn)行了審理。原告姜某某、被告桑某某委托代理人趙玉瑩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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