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華山
李學榮(河北燕靈律師事務所)
劉海某
劉某某
原告孫華山。
委托代理人李學榮,河北燕靈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劉海某。
被告劉某某。
原告孫華山與被告劉海某、被告劉某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原告孫華山的委托代理人李學榮到庭參加訴訟。
被告劉海某、被告劉某某經(jīng)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出庭應訴。
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原告孫華山訴稱,2014年2月17日,被告劉海某從原告處借款50000元,被告劉某某為擔保人,有被告寫的借條及擔保人劉某某簽字為證。
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給付,故起訴至法院,請求:1、判令被告劉海某償還借款50000元,被告劉某某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支付利息至還清之日止;2、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被告劉海某、劉某某未提出答辯意見。
本院認為,本案系買賣合同糾紛。
被告劉海某為其經(jīng)營的車輛從原告孫華山處加油,截止2014年2月17日共拖欠加油款50000元,有被告劉海某出具的“借條”為證,事實清楚,故原告訴求被告劉海某給付拖欠加油款50000元,本院予以維護。
原告主張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支付利息,訴求過高,因本案系買賣合同糾紛,雙方亦未對利息標準進行約定,故被告劉海某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標準給付自2014年2月17日起至實際履行時止的利息。
“借條”約定被告劉海某如沒有償還能力,由擔保人劉某某承擔償還責任,故被告劉某某的保證應為一般保證。
但經(jīng)本院送達查明,債務人劉海某已不在戶籍地居住,故擔保人劉某某不能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七條 ?第二款 ?規(guī)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jīng)審判或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chǎn)依法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抗辯權利。
綜上,擔保人被告劉某某應對被告劉海某的欠款及利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 ?、第一百五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七條 ?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劉海某于本判決生效后三日內(nèi)給付原告孫華山油款人民幣50000元,并按本金50000元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標準給付自2014年2月17日至其實際履行之日止的利息。
二、被告劉某某對上述第一項欠款本金及利息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1050元,由被告劉海某負擔(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nèi)向本院交納)。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
本院認為,本案系買賣合同糾紛。
被告劉海某為其經(jīng)營的車輛從原告孫華山處加油,截止2014年2月17日共拖欠加油款50000元,有被告劉海某出具的“借條”為證,事實清楚,故原告訴求被告劉海某給付拖欠加油款50000元,本院予以維護。
原告主張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支付利息,訴求過高,因本案系買賣合同糾紛,雙方亦未對利息標準進行約定,故被告劉海某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標準給付自2014年2月17日起至實際履行時止的利息。
“借條”約定被告劉海某如沒有償還能力,由擔保人劉某某承擔償還責任,故被告劉某某的保證應為一般保證。
但經(jīng)本院送達查明,債務人劉海某已不在戶籍地居住,故擔保人劉某某不能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七條 ?第二款 ?規(guī)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jīng)審判或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chǎn)依法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抗辯權利。
綜上,擔保人被告劉某某應對被告劉海某的欠款及利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 ?、第一百五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七條 ?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劉海某于本判決生效后三日內(nèi)給付原告孫華山油款人民幣50000元,并按本金50000元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標準給付自2014年2月17日至其實際履行之日止的利息。
二、被告劉某某對上述第一項欠款本金及利息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1050元,由被告劉海某負擔(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nèi)向本院交納)。
審判長:徐建國
審判員:馬盈盈
審判員:趙艷艷
書記員:陳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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