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安國市大農藥材種植技術推廣站,住所地安國市藥城大街**號。經營者:霍建軍,男,1966年7月14日出生,漢族,安國市人。委托代理人:何慧,河北藥華律師事務所律師。被申請人:唐縣迷城鄉(xiāng)忠勇村民委員會,住所地唐縣忠勇村。法定代表人:趙大成,該村民委員會主任。
申請人安國市大農藥材種植技術推廣站與被申請人唐縣迷城鄉(xiāng)忠勇村民委員會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安國市大農藥材種植技術推廣站于2018年10月10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保全被申請人唐縣迷城鄉(xiāng)忠勇村民委員會的存款16250元或相應價值的財產。申請人安國市大農藥材種植技術推廣站已提供擔保。
本院經審查認為,申請人的保全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第一百零二條、第一百零三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凍結被申請人唐縣迷城鄉(xiāng)忠勇村民委員會名下在銀行的存款16250元或查封相應價值的財產。案件申請費183元,由申請人安國市大農藥材種植技術推廣站預交。本裁定立即開始執(zhí)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zhí)行。
審判員 高冬梅
書記員:王天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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