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兗洲
石艷輝(湖北宏義律師事務(wù)所)
楊某某
陳琳(湖北宏義律師事務(wù)所)
再審申請人(原審被告)宋兗洲,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石艷輝,系湖北宏義律師事務(wù)所律師。
被申請人(原審原告)楊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陳琳,系湖北宏義律師事務(wù)所律師。
再審申請人(原審被告)宋兗洲因與被申請人(原審原告)楊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本院(2015)鄂老河口民初字第01075號民事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 ?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九十五條 ?第二款 ?規(guī)定;裁定如下:
駁回宋兗洲的再審申請。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 ?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九十五條 ?第二款 ?規(guī)定;裁定如下:
駁回宋兗洲的再審申請。
審判長:袁水平
書記員:龍雅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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