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人(原審原告):張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黑龍江省七臺河市茄子河區(qū)宏偉鄉(xiāng)河山村1組。
委托訴訟代理人:劉長力,黑龍江德盟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張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農民,住黑龍江省樺南林業(yè)局密林經營所一組412號。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耿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農民,住黑龍江省樺南林業(yè)局密林經營所一組412號。
本院認為,一、原審判決未認定案件基本事實。判決書中無對案件事實的認定。重審時應查清案件事實,并依法分配舉證責任;二、原審法院對(2016)黑7507民初72號、(2016)黑7507民初73號、(2016)黑7507民初74號三個不同案件僅制作了一份包含三個案號及三個案件當事人的裁判文書并且將此三個案件裝訂一份卷宗嚴重違反法定程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三、四項規(guī)定,裁定如下:
撤銷黑龍江省樺南林區(qū)基層法院(2016)黑7507民初74號民事判決;
本案發(fā)回黑龍江省樺南林區(qū)基層法院重審。
上訴人張某某預交的二審案件受理費100元予以退回。
審判長 王嶧東 審判員 孫 丹 審判員 于 威
法官助理 鄧 堯 書記員 高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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