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張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團風縣人,住團風縣。
委托代理人劉福平,湖北振揚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權限為一般代理。
被告周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黃石市人,住黃石市黃石港區(qū),
被告黃岡平安駕駛教學培訓中心(以下簡稱“平安駕?!保?。組織機構代碼:42072644-9。
法定代表人程誠,校長。
委托代理人周某,系該校教訓練。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黃岡市分公司(以下簡稱“財保黃岡市分公司”)。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夏學東,經理。
委托代理人XX,湖北中鑫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權限為一般代理。
原告張某某訴被告周某、黃岡平安駕駛教學培訓中心、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黃岡市分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15年9月11日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龍振羽獨任審判,于2015年10月19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張某某的委托代理人劉福平、被告周某、被告黃岡平安駕駛教學培訓中心的委托代理人周某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黃岡市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XX均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原告訴稱,2014年10月13日20時30分許,被告周某駕駛鄂J×××××學號教練車,行至黃州東坡大道三清國際華城1號門門前路段左轉彎時,與原告駕駛的新大洲牌助力車相肇事,造成原告左側額顳頂部硬膜外硬膜下血腫并腦疝形成;左側額顳頂部硬膜下積液;后顱窩硬膜外血腫;鼻骨骨折;右上2、左上1牙齒冠折,左上2牙震蕩,右上1牙脫位。經送黃岡市中醫(yī)醫(yī)院、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yī)學院附屬同濟醫(yī)院后轉黃岡市中醫(yī)醫(yī)院治療,于今年3月13日出院。2015年4月17日經黃岡市優(yōu)撫醫(yī)院診斷為:腦外傷所致精神障礙,IQ=67。后經黃岡博林法醫(yī)司法鑒定所鑒定,鑒定意見為原告?zhèn)麣埑潭仍u定為Ⅸ(9)級;后期治療費約需8000元;誤工損失日評定為210日;護理時間為住院時間。此次交通事故,經黃岡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黃公交認字(2014)第309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周某的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規(guī)定,應負此事故的全部責任,原告無責任。被告周某駕駛的鄂J×××××號教練車的所有人系黃岡平安駕駛教學培訓中心,該車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黃岡市公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及商業(yè)險。故,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償付原告各項損失297687.41元,并由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被告周某辯稱,發(fā)生交通事故是事實,但我已墊付1.99萬元,請求法院判決后返還給我,訴訟費不予承擔。
被告平安駕駛辯稱,該車已買保險,受害人應向保險公司索賠。
被告財保黃岡市分公司辯稱,我公司對發(fā)生交通事故的事實無異議,我公司在保險范圍內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對原告訴請的項目、金額請求法院核實后依法判決。
經審理查明,
另查明:
本院認為,
綜上所述,根據(jù)《》第條、第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三、駁回原告的其它訴訟請求。
上述給付義務限在本判決生效后十五日內履行完畢。
本案訴訟費用元,由被告承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湖北省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員 龍振羽
書記員: 羅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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