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張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昌黎縣,公民身份號碼×××。
委托代理人:楊立勇,河北宏業(yè)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昌黎支公司,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負責人杜小虎,經理。
委托代理人:王磊,員工。
張某某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昌黎支公司財產保險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2月9日立案。原告張某某于2018年10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的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張某某撤訴。
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25元,由原告負擔。
審判員 周志瑋
書記員: 高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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