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張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平山縣。
委托代理人冀永遠,河北詠遠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張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址同上。
被告張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址同上。
被告趙麗彥(又名趙麗),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同上。
原告張某某與被告張某、張某、趙麗彥所有權確認糾紛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17日立案。原告張某某于2017年8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張某某的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張某某撤訴。
案件受理費80元,減半收取計40元,由原告張某某負擔(已交納)。
審判員 趙樹勇
書記員:董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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