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刑法第339條第2款),是指未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許可,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環(huán)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人體健康的行為。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的防治制度。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的規(guī)定,國家對禁止進口不能作原料的廢物;限制進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國務院環(huán)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制定、調整并公布可以用作原料進口的固體廢物的目錄,未列入該目錄的固體廢物禁止進口。確有必要進口列入上述規(guī)定目錄中的固體廢物用作原料的,須經國務院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審查許可,方可進口。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未以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許可,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環(huán)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人體健康的行為。
申請進口廢物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進口廢物用作原料利用的單位必須是依法成立的企業(yè)法人,并具有利用進口廢物的能力和相應的污染防治設備;
2、申請進口的廢物已列入《國家限制進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廢物目錄》,申請進口廢物的單位必須提交如下材料:(1)《進口廢物申請書》;(2)《進口廢物作原料利用環(huán)境風險報告書》或者《進口廢物作原料利用環(huán)境風險報告表》。受理進口廢物申請的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作出批準或不予批準的決定。
所謂“擅自進口固體廢物”,是指行為人未經有關部門許可超越自身職權,獨立決定進口固體廢物的行為。未經許可主要是指未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許可,一般是指不符合申請進口廢物的條件,或者已符合申請進口廢物的條件,沒有國家環(huán)境保護主管部門批準的情形;偽造、變造國家環(huán)境保護局《進口廢物批準書》的情形;逾期未向國家環(huán)境保護局補辦進口廢物經營審批手續(xù),并繼續(xù)從事進口廢物經營活動的情形。具備了未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許可這一前提條件,行為人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的行為才告成立,否則行為人以合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只有在其使用中造成重大環(huán)境污染事故的,才構成犯罪。另外,行為人擅自進口固體廢物是用作原料,即用于從事進口廢物加工利用或專門從事對外貿易經營,為從事廢物加工利用的單位提供固體廢物??傊?,其用途應限于用作原料,對于非用作原料,而以原料利用為名,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用于他途或是以此牟利,進行倒買倒賣的,則不構成本罪。
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用作原料的行為必須是已經造成重大環(huán)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人體健康的后果才構成犯罪。這是本罪的結果特征,也是區(qū)分構成本罪與不構成犯罪的標準。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本罪。單位也可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也就是說行為人對造成的嚴重危害后果主觀是過失的,但是,對于未經國務院有關部門許可,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用作原料是法律禁止的,行為人則是明知的。
與走私廢物罪的區(qū)別
1 走私廢物罪的犯罪對象既包括國家允許限制進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液態(tài)廢物和氣態(tài)廢物,也包括國家禁止進口的不能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液態(tài)廢物和氣態(tài)廢物;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的犯罪對象則僅限于國家限制進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
2 走私廢物罪的危害行為表現為違反海關法規(guī) ,逃避海關監(jiān)管 ,非法將境外固體廢物、液態(tài)廢物和氣態(tài)廢物運輸進境;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表現為未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 ,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用作原料的行為。
3 走私廢物罪是行為犯,只要實施走私固體廢物、液態(tài)廢物和氣態(tài)廢物的行為 ,即可構成 ,并不要求造成環(huán)境污染、財產損失、人體健康受損等威脅或危害。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是結果犯,構成該罪以發(fā)生重大環(huán)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實際危害結果為必要。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中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或者未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許可擅自進口固體廢物作原料的,由海關責令退運該固體廢物,可以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逃避海關監(jiān)管,構成走私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條文]
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二款、第三款 未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許可,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環(huán)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 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以原料利用為名,進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液態(tài)廢物、氣態(tài)廢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四十六條 單位犯本節(jié)第三百三十八條至第三百四十五條規(guī)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jié)各該條的規(guī)定處罰。
[相關法律]
《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第六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guī)定,將中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或者未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許可擅自進口固體廢物作原料的,由海關責令退運該固體廢物,可以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逃避海關監(jiān)管,構成走私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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