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方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羅田縣。
委托代理人:李漢文,湖北神宇律師事務所律師。委托權限為特別授權。
被告:黃燈云,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武漢市。
被告:黃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址同上。
原告方某某與被告黃燈云、黃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6月7日立案受理。原告方某某于2018年11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方某某自愿申請撤訴,符合法律規(guī)定,應予準許。據(jù)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方某某撤訴。
案件受理費1112.5元由原告方某某負擔。
審判員 楊桂初
審判員 鄭躍進
人民陪審員 王金華
書記員: 李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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