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某某
那志剛(河北縱騰律師事務所)
懷來縣洋河水庫管理處
于宏鐘(懷來縣沙城鎮(zhèn)博精法律服務所)
原告曹某某,。
委托代理人那志剛,河北縱騰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懷來縣洋河水庫管理處。地址宣化縣顧家營鎮(zhèn)站莊子村。
法定代表人陸金峰,主任。
委托代理人于宏鐘,懷來縣沙城鎮(zhèn)博精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
原告曹某某訴被告懷來縣洋河水庫管理處勞動爭議糾紛一案,本院于2014年9月11日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連萬水、馮境濤、人民陪審員韓少輝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曹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那志剛、被告懷來縣洋河水庫管理處的委托代理人于宏鐘到庭參加訴訟?,F已審理終結。
本院認為,原告在被告單位工作,且退休后從被告單位領取退休金?,F原告要求被告單位為其辦理社會養(yǎng)老保險及醫(yī)療保險,屬行政爭議糾紛,不屬勞動仲裁及人民法院受案范圍。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第(四)項 ?、第一百五十四條 ?第(三)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駁回原告曹某某的起訴。
案件受理費10元由原告承擔。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河北省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
本院認為,原告在被告單位工作,且退休后從被告單位領取退休金?,F原告要求被告單位為其辦理社會養(yǎng)老保險及醫(yī)療保險,屬行政爭議糾紛,不屬勞動仲裁及人民法院受案范圍。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第(四)項 ?、第一百五十四條 ?第(三)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駁回原告曹某某的起訴。
案件受理費10元由原告承擔。
審判長:連萬水
審判員:馮境濤
審判員:韓少輝
書記員:聞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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