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xiàn)住廊坊市固安縣。委托代理人柳江濤,河北天源通和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告周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xiàn)住固安縣。被告:王某某,女,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現(xiàn)住固安縣。
李某某與周某、王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2日立案。原告李某某于2018年5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的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李某某撤訴。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計712元,保全費720元,共計1432元,由原告李某某負擔。
審判員 李雅新
書記員:趙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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