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國
李正啟(湖北創(chuàng)佳律師事務所)
楊某某
原告李明國,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襄陽市人,無業(yè),住樊城區(qū)長虹路海潤名都B1-2301。
公民身份號
碼:xxxx。
委托代理人李正啟,湖北創(chuàng)佳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楊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隨州市人,無業(yè),現(xiàn)羈押于襄陽市第二看守所。
本院在審理原告李明國訴被告楊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原告李明國于2015年7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李明國申請撤訴,符合有關法律規(guī)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的規(guī)定,裁定如下:準許原告李明國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免交。
本院認為,原告李明國申請撤訴,符合有關法律規(guī)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的規(guī)定,裁定如下:準許原告李明國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免交。
審判長:周光輝
成為第一個評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