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某某
楊加花
孔祥?。ê邶埥铰蓭熓聞?wù)所)
李某某
再審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楊某某。
委托代理人:楊加花。
委托代理人:孔祥省,黑龍江疆平律師事務(wù)所律師。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李某某。
再審申請人楊某某因與被申請人李某某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不服黑河市中級人民法院(2015)黑中民終字第35號民事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查,現(xiàn)已審查終結(jié)。
楊某某申請再審稱:此次交通事故是因為李某某與前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造成的,不是因為楊某某無證駕駛造成的,原審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 ?之規(guī)定,以楊某某無證駕駛摩托車導致本次交通事故為理由,判令其承擔20%責任無事實和法律依據(j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 ?第二、六項規(guī)定申請再審。
本院認為,本案爭議的焦點是原審判令楊某某承擔20%的賠償責任是否得當?shù)膯栴}。雖然嫩江縣交警大隊對此起交通事故作出的事故責任書認定李某某負全部責任、楊某某無責任,但此結(jié)論只是對事故責任的認定,不是對民事責任的認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在民事賠償案件審理中只能作為參考依據(jù),不能理解為在交通事故中無責任在民事案件訴訟中就必然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本案中,楊某某無駕駛證、不帶頭盔駕駛摩托車上道行駛,自身未盡到安全防范義務(wù),對肇事后傷情的嚴重程度應負有一定的責任,即在民事侵權(quán)行為中有過錯,故二審判令楊某某自行承擔20%的民事賠償責任的結(jié)果并無不當。
綜上,楊某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第二、六項規(guī)定的情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 ?第一款 ?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駁回楊某某的再審申請。
本院認為,本案爭議的焦點是原審判令楊某某承擔20%的賠償責任是否得當?shù)膯栴}。雖然嫩江縣交警大隊對此起交通事故作出的事故責任書認定李某某負全部責任、楊某某無責任,但此結(jié)論只是對事故責任的認定,不是對民事責任的認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在民事賠償案件審理中只能作為參考依據(jù),不能理解為在交通事故中無責任在民事案件訴訟中就必然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本案中,楊某某無駕駛證、不帶頭盔駕駛摩托車上道行駛,自身未盡到安全防范義務(wù),對肇事后傷情的嚴重程度應負有一定的責任,即在民事侵權(quán)行為中有過錯,故二審判令楊某某自行承擔20%的民事賠償責任的結(jié)果并無不當。
綜上,楊某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第二、六項規(guī)定的情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 ?第一款 ?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駁回楊某某的再審申請。
審判長:于效國
審判員:付向成
審判員:劉平
書記員:劉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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