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柳某某。
委托訴訟代理人:韓風,河北德律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郭玉偉,河北鼎梓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謝某。
再審申請人柳某某因與被申請人謝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本院(2014)承民終字第1039號民事判決,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21日作出(2015)冀民申字第546號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再審本案。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再審申請人柳某某的委托訴訟代理人韓風、郭玉偉,被申請人謝某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柳某某申請再審稱,一二審法院認定事實錯誤,申請人根本沒有給被申請人增加過工程量,只是要求被申請人按著雙方協議約定履行。l、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雙方于2010年7月24日簽訂一份協議書,雙方約定將華北物流B區(qū)4號樓工程中的A座、B座、商l、商2的木工支模單項輕包工承包給被申請人,包括制模、支模等及圖紙范圍內的所有木工工程量,承包價按圖紙建筑面積計算,每平米47元。在一審、二審法院審理時,申請人已提供河北某某集團承德市某某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工程部B區(qū)4號樓面積統(tǒng)計表,證明A座、B座、商l、商2按圖紙計算的建筑面積為15408.20平米,但一審、二審法院卻憑被上訴人提供的個人證言認定16892.92平米,并依據此數計算工程款,明顯屬于認定事實錯誤,而且本案是審理補充增加工程量的部分,一審、二審法院作出如此認定己超出審理范圍。2、一二審法院憑幾個人的證言認定A、B座樓頂造型支模人工費91438.00元,也明顯是錯誤的,因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雙方簽訂的協議內容就是包括制模、支模等所有木工工程量,每平米47元,A、B座樓頂造型支模應包含在雙方協議約定的范圍之內,而且本案審理的是補充增加工程量的部分,所以一審、二審法院判決認定此項屬于增加工程量部分及認定的錢數都是錯誤的。3、一審法院認定由申請人支付被申請入停工損失27000.00元是錯誤的,雙方簽訂的協議書中根本沒有約定停工損失,被申請人在一審法院審理時也未提供充分證據證明,被申請人只是提供的復印件,其真實性無法核對,又沒有其他證據佐證,張某某、陳某某的證明不能作為本案的定案依據,張某某、陳某某和申請人沒有任何關系,他們也無權證明,而且申請人對他們的證言也不認可,他們也沒有出庭作證。另外一點停工損失也不屬于增加的工程量部分,因此,一審法院認定由申請人支付被申請人停工損失27000.00元是錯誤的,也違反相關法律規(guī)定。二審法院對申請人上訴的上述內容并未進行審理。4、關于一審法院認定的其他增加工程量部分也是錯誤的,一審法院審理時被申請人提供一些證人證言,這些人的證言根本就不是事實,不符合證據的三性,且和被申請人于2012年7月3日出具的承諾書是相互矛盾的,被申請人承諾在2012年6月20日前己將工人工資全部結清,但證人卻說工資至今未給付,并且在2011年由于工人上訪經勞動局、建設局、公安局等部門處理,申請人按著被申請人制作的工資表支付工人工資229312.00元,己將拖欠的工人工資全部結清,按著雙方簽訂的協議計算工程款申請人己超支給了被申請人工程款。因此一審法院按著這些證言認定事實并按著他們所述支付給被申請人工程款是錯誤的。二審法院對申請人上訴的上述內容并未進行審理??傊景甘墙ㄖ┕ず贤m紛案件,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就增加的那些工程量及增加的部分的工程價款是多少,怎么結算等應有一個約定,在一審法院庭審時,根本就沒有這樣的約定,包括被申請人本身也沒有陳述過當時是怎么講的、如何約定的,但一審法院判決卻是按著約定給付工程款,而在整個判決書中卻也沒有體現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對增加的工程量有任何約定。一審法院這樣的判決有失法律的公平公正。二審法院也未查明上述事實。請求:1、依法撤銷平泉縣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平民初字第1268號民事判決和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承民終字第1039號民事判決,重新審理,公正判決。2、駁回被申請人原訴訟請求。3、依法判決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謝某辯稱,2010年7月24日我和柳某某簽署了一份木工單項分包協議,我施工后,柳某某沒有給我結算,民工工資也沒有結算。原判認定事實清楚,判決結果正確,請求維持原判。
本院再審認為,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被申請人謝某主張的合同外項目以及所涉工程價款,謝某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認定。申請人柳某某付款未區(qū)分合同內項目和合同外項目,雙方未經結算,是否欠款及數額不清。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三項規(guī)定,裁定如下:
一、撤銷本院(2014)承民終字第1039號民事判決及平泉縣人民法院(2013)平民初字第1268號民事判決;
二、本案發(fā)回平泉縣人民法院重審。
審判長 金小雁審判員劉福泉代理審判員燕金玲
書記員:劉 明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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