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大開檢訴刑訴〔2020〕387號
被告人梁某某,男,2001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2102822001********,漢族,高中文化,無職業(yè),戶籍所在地:大連市普蘭店區(qū)**鎮(zhèn)**路**號,現無固定住處。因涉嫌盜竊罪,經大連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分局決定,于2020年4月22日被該局取保候審。
被告人李某某,男,2000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2102822000********,漢族,初中文化,無職業(yè),戶籍所在地:大連市普蘭店區(qū)**鎮(zhèn)**村**屯**號,現無固定住處。因涉嫌盜竊罪,經大連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分局決定,于2020年4月22日被該局取保候審。
本案由大連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梁某某、李某某涉嫌盜竊罪,于2020年9月7日向本院移送起訴。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9月8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2020年9月9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害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經依法審查查明:
1、2020年3月18日晚,被告人梁某某、李某某、宋某某、王某甲(宋某某、王某甲另案處理)四人在先后在皮口鎮(zhèn)盜竊了
一輛重慶牌紅色125摩托車、楊樹房盜竊了一輛125摩托車、石河春華小區(qū)內盜竊了一輛藍白色公路賽摩托車。經評估,被盜的重慶牌紅色125摩托車摩托車價格為1700元,剩余兩輛摩托車不予估價。
2、2020年4月18日凌晨2時許,梁某某、李某某、陳某甲、李某甲、孫某某(陳某甲、李某甲、孫某某另案處理)五人結伙盜竊摩托車。李某某負責剪線接火,其他人負責望風,先后在大連開發(fā)區(qū)董家溝附近盜竊了一輛大運125銀灰色摩托車、一輛鉆豹牌125紅色摩托車、開發(fā)區(qū)灣里南小區(qū)盜竊了一輛豪爵牌125紅色摩托車。20日五人將盜竊來的摩托車分別在金州區(qū)和普蘭店城子坦進行銷贓(大運125銀灰色摩托車因半路損壞被遺棄在路邊),銷贓共獲利2200元。經評估,被盜的三臺摩托車價值人民幣5550元。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
1.書證:抓捕經過,案件來源、戶籍證明、前科查詢記錄、情況說明;
2.證人邱某某、白某某的證言;
3.被害人劉某某、王某乙、陽某某、陳某某、崔某某、燕某某的陳述;
4.被告人梁某某、李某某的供述和辯解;
5.鑒定意見:大連誠峻資產評估報告、鑒定意見通知書;
6.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辨認現場筆錄;
7.視聽資料:盜竊現場監(jiān)控錄像。
本院認為,被告人梁某某、李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盜竊他人財物,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大連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
檢察官:周民廷
2020年9月22日
附:
1.二被告人現被取保候審,聯(lián)系電話:(1514061****?梁某某)、(1573416****?李某某)。
2.案卷材料和證據2冊、光盤8張隨案移送。
3.認罪認罰具結書2份。
4.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告知書2份。
5.適用簡易程序建議書1份。
6.量刑建議書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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