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沈?qū)帉?,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
被告:冷軍,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
被告:閆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
二被告委托訴訟代理人:石艷輝,湖北宏義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權(quán)限為一般代理。
原告沈?qū)帉幣c被告冷軍、閆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9日立案后,依法進行審理。原告沈?qū)帉幱?017年3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沈?qū)帉幍某吩V申請符合有關(guān)法律規(guī)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沈?qū)帉幊吩V。
案件受理費550元,減半收取計275元,由原告沈?qū)帉庁摀?/p>
審判員 代紅兵
書記員:梅佳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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