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原住蘭西縣,現(xiàn)住黑龍江省海林市。
委托代理人王鳳軍,男,黑龍江點點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劉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原住肇東市。
被告東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原住肇東市。
原告王某某與被告劉某某、東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5日立案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王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王鳳軍到庭參加訴訟,被告劉某某、東某某經公告送達未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本院認為,原、被告之間的借貸關系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有被告給原告出具的欠條認定,證據(jù)確鑿充分,合法有效,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債務應當清償,到期后被告未給付欠款,應給付占用期間的逾期付款利息,故原告的訴訟請求合法,本院應予支持。被告劉某某、東某某未到庭參加訴訟,視為放棄答辯、舉證、質證的權利,對原告舉證證據(jù)的認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零七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二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劉某某、東某某欠原告王某某借款人民幣23,000.00元,逾期付款利息從2016年2月21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至給付之日止,于本判決書生效后立即給付。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375.00元,由被告劉某某、東某某承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黑龍江省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長 連家興 審判員 柳云杉 審判員 曲景權
書記員:王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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