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王某某,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現(xiàn)住邯鄲市叢臺區(qū)。
委托訴訟代理人:鄧巍,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楊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現(xiàn)住邯鄲市。
申請人王某某于2018年7月19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依法凍結被申請人楊某某名下銀行存款人民幣10萬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額價值的財產,申請人王某某已向法院提供了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保單作為擔保。
經審查,本院認為,申請人的申請符合有關法律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百零二條、第一百零三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凍結被申請人楊某某名下銀行存款人民幣10萬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額價值的財產。
案件申請費1020元,由申請人預交。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zhí)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zhí)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審判員 李曉紅
書記員: 張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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