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四川省。
委托訴訟代理人:張文凱,北京天馳君泰事務所律師。
被告:上海興高實業(yè)投資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東新區(qū)。
法定代表人:徐偉國,職務不詳。
被告:上海興高實業(yè)投資有限公司長興菜館,住所地上海市浦東新區(qū)。
法定代表人:薛大德,職務不詳。
上述二被告委托訴訟代理人:彭亞斌,上海韓明志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羅家茂,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四川省。
原告王某某與被告上海興高實業(yè)投資有限公司、上海興高實業(yè)投資有限公司長興菜館、羅家茂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21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
本院經(jīng)審查認為,因案情復雜,不能在簡易程序?qū)徬迌?nèi)審結,本案不宜適用簡易程序。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guī)定,裁定如下:
本案轉(zhuǎn)為普通程序。
審判員:董迪思
書記員:顧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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