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田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魏縣。委托訴訟代理人:郭慶國,河北冀隆律師事務(wù)所律師。被告:郭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成安縣。
田某某與郭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4日立案。原告田某某于2018年9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rèn)為,原告的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zhǔn)許田某某撤訴。案件受理費(fèi)1,500元,減半收取計750元,由田某某負(fù)擔(dān)。
審判員 李 偉
書記員:蘇旺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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