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田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武穴市。
委托訴訟代理人:呂孟祥,男,湖北廣武律師事務所律師。特別授權(quán)。
被告:張雙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武穴市。
原告田某某與被告張雙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使用簡易程序,于2017年8月8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田某某及其委托訴訟代理人呂孟祥到庭參加訴訟,被告張雙某經(jīng)本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原告田某某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判令張雙某返還借款13萬元及利息;2、訴訟費用由張雙某負擔。事實和理由:2013年12月,張雙某因做生意缺資金向田某某借款13萬元,約定期限為一年,后延期至2017年6月24日,利息結(jié)算至2014年10月。后期本息張雙某分文未還,田某某提起訴訟。
審判員 郭 鵬
書記員:呂旭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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