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聶文龍,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農民,住曲陽縣,。
委托訴訟代理人:張錚,河北昂然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劉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農民,住曲陽縣,。
被告:趙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農民,住曲陽縣,。
原告聶文龍訴被告劉某、趙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本院于2017年4月17日立案。原告于2017年9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自愿撤回起訴,符合有關法律規(guī)定,應予準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聶文龍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550元,減半收取275元,由原告聶文龍負擔。
審 判 長 谷素花 人民陪審員 王貝貝 人民陪審員 趙 歡
書記員:齊愛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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