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葛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戶籍地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委托訴訟代理人:莊海軍,上海市浩信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王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戶籍地江蘇省。
本院在審理原告葛某某與被告王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本院于2019年7月17日受理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由審判員葉珣獨任審理。審理中,因被告王某下落不明,需公告送達。據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guī)定,裁定如下:
本案轉為普通程序審理。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審判員:宗東明
書記員:葉??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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