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懷遠縣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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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檢二部刑訴〔2020〕322號
被告人蔡某某,男,1995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3623251995********,漢族,高中文化程度,務工,戶籍所在地江西省上饒市橫峰縣**鎮(zhèn)**村,現(xiàn)住浙江省**路**號**公寓。被告人蔡某某因涉嫌詐騙罪,于2020年5月25日被懷遠縣公安局取保候審,2020年8月26日經(jīng)本院決定逮捕,當日由懷遠縣公安局逮捕。
本案由懷遠縣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蔡某某涉嫌詐騙罪,于2020年7月27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次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次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害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經(jīng)依法審查查明:
2020年3月,被告人蔡某某在明知自己沒有合法販賣口罩資質(zhì)和口罩貨源的情況下,騙取被害人張某某購買口罩款人民幣15800元,案發(fā)前已返還被害人2000元。2020年5月23日,被告人蔡某某退賠被害人13800元。
2020年5月25日蔡某某主動投案,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jù)如下:
1.物證口罩一包;
2.抓獲經(jīng)過等書證;
3.證人高某某的證言;
4.被害人張某某的陳述;
5.被告人蔡某某的供述與辯解;
6.懷遠縣公安局制作的辨認筆錄。
上述證據(jù)收集程序合法,內(nèi)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蔡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jù)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本院認為,被告人蔡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蔡某某系自首,已退賠被害人損失,并認罪認罰,有法定和酌定從輕處罰情節(ji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建議判處被告人蔡某某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安徽省懷遠縣人民法院
???????????????????????????????????檢察官:劉小云
2020年8月27日
附件:
1.被告人現(xiàn)羈押于懷遠縣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證據(jù)二冊;
3.《認罪認罰具結書》一份
4.《適用簡易程序建議書》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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