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許某某。
委托代理人:張小偉,河北東明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唐某中心支公司。住所地:唐某市路北區(qū)衛(wèi)國路259號。
負責人:石洪峰,該公司經理。
委托代理人:關建新,河北鴻翔律師事務所律師。
本院在審理原告許某某與被告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唐某中心支公司財產損失保險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許某某于2015年8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許某某申請撤訴符合法律有關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予原告許某某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人民幣2145元,由原告許某某負擔。
代理審判員 張 寧
書記員:梁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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