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許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上海市徐匯區(qū)。
原告:傅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上海市徐匯區(qū)。
兩原告共同委托訴訟代理人:張斌,上海申京律師事務(wù)所律師。
被告:上海東泰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東新區(qū)。
法定代表人:張艷,董事長。
委托訴訟代理人:陸偉標(biāo),男。
委托訴訟代理人:馬璐璐,上海韓明志律師事務(wù)所律師。
被告:王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上海市浦東新區(qū)。
原告許某某、傅某與被告上海東泰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王某某財產(chǎn)損害賠償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3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
本院經(jīng)審查認(rèn)為,本案不宜適用簡易程序。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guī)定,裁定如下:
本案轉(zhuǎn)為普通程序?qū)徖怼?br/>
審判員:濮如毅
書記員:錢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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