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謝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居民身份證住址武漢市武昌區(qū),
委托訴訟代理人:周瓊,湖南天潤人合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葉曉,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居民身份證住址湖北省陽新縣,
被告:夏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
本院于2018年1月24日立案。2018年3月16日上午9:00,原告謝某某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一項規(guī)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謝某某撤訴處理。
案件受理費50元,減半收取計25元,由原告謝某某負擔。
審判員 徐齊
書記員: 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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