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謝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上海市徐匯區(qū)。
委托訴訟代理人:肖桂榮,上海申浩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趙世文,上海申浩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上海創(chuàng)鐵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寶山區(qū)。
法定代表人:童時鋒,職務:執(zhí)行董事兼總經理。
本院受理原告謝某某與被告上海創(chuàng)鐵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因本案審理需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guī)定,裁定如下:
原告謝某某與被告上海創(chuàng)鐵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由簡易程序轉為普通程序審理。
審判員:黃??贇
書記員:金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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