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某某
張麗紅(河北世紀三和律師事務所)
董某某
周某某
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曲陽支公司
侯少輝(河北順治律師事務所)
原告賈某某。
法定代理人賈某乙。
法定代理人韓某某。
委托代理人張麗紅,河北世紀三和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董某某。
委托代理人周某某。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曲陽支公司
負責人王紅衛(wèi),經(jīng)理。
委托代理人侯少輝,河北順治律師事務所律師。
本院在審理原告賈某某與被告董某某、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曲陽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中,原告賈夢晗于2014年7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賈某某的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第一款 ?的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賈某某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338元,由原告賈夢晗負擔。
本院認為,原告賈某某的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第一款 ?的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賈某某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338元,由原告賈夢晗負擔。
審判長:張光亞
審判員:蔣少杰
審判員:李均良
書記員:符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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